“你無非是個舊金山來的意大利佬罷了。”
“他念不準意大利語,”愛多亞說。“他到處被人家扔凳子。”
“皮阿辰扎的歌劇院是意大利北部最難對付的,”另外一個男高音說。“說真話,那座小歌劇院可很難對付。”這位男高音的姓名是艾得加·桑達斯,登臺歌唱時改名為愛德華多·佐凡尼。
“我倒很想在那兒看著人家給你扔凳子,”愛多亞說。“用意大利語唱歌你不行。”
“他是個傻子,”艾得加·桑達斯說。“他只會說扔凳子。”
“你們倆一唱起歌來,人家也只知道扔凳子,”愛多亞說。“往後你們回到美國,就會到處瞎吹你們在米蘭歌劇院的大成功。其實他們在這兒登臺,包你唱不完第一句。”
“我就要在這歌劇院演唱了,”西蒙斯說。“十月裡我要唱《托斯加》。”
“我們準去,可不是嗎,麥克?”愛多亞對副領事說。“他們得找些人做保鏢。”
“也許還得把美國軍隊開去保護他們,”副領事說。“再來一杯吧,西蒙斯?你也要一杯吧,桑達斯?”
“好的,”桑達斯說。
“聽說你要得銀質勛章了,”愛多亞對我說。“你會得到哪一種嘉獎呢?”
“我不知道。我也不知我會得勛章。”
“你會得到的。科伐的姑娘們到那時候一定把你看做了不起的。她們都會以為你殺死了二百名奧國兵,或者單身佔領了一條戰壕。嗯,為了得勛章我得奮發圖強。”
“你已經得了幾枚,愛多亞?”副領事問。
“他什麼都有啦,”西蒙斯說。“戰爭就是為他這種人打的。”
“我應該得兩枚銅質勛章,三枚銀的,”愛多亞說。“但是公文上說只通過一枚。”
“其餘的怎麼啦?”西蒙斯問。
“戰役失利,”愛多亞說。“戰役一失利,所有的勛章都給壓下了。”
“你受了幾次傷,愛多亞?”
“三次重傷。我有三條受傷的杠杠。看見嗎?”他把袖管扭過來給大家看。所謂杠杠是黑底上三條平行的銀錢,縫在袖管的布料上,在他肩頭下八英寸的地方。
“你也有一條,”愛多亞對我說。“佩戴這東西真好。我認為比勛章好得多。相信我,小伙子,等你有了三條,那就顯得你有能耐啦。你要受了得住院三個月的重傷,人家才肯給你這種杠杠。”
“你哪兒受傷啊,愛多亞?”副領事問。
愛多亞拉起袖子來。“這裡,”他給我們看那深深的、光滑的紅疤。“還有這兒腿上。這我可不能給人家看,因為我打了綁腿;還有在我腳上。我腳上有根死骨頭,到現在還在發臭。我每天早晨撿些小骨頭出來,不過還是時時發臭。”
“什麼東西打中了你?”西蒙斯問。
“手榴彈。那種馬鈴薯搗爛器[65]。把我一隻腳的一邊全炸掉了。你知道那種馬鈴薯搗爛器嗎?”他轉而問我。
“當然啦。”
“我看著那狗雜種抬起手來扔的,”愛多亞說。“我一下子給它炸倒了,我當時以為這次準死了,想不到那些該死的馬鈴薯搗爛器裡頭並沒有什麼東西。我就用我的步槍打死了那狗雜種。我隨身總帶著一支步槍,叫敵人看不出我是個軍官。”
“他的神情怎麼樣?”西蒙斯問。
“他只有那麼一顆手榴彈,”愛多亞說。“我也不懂他幹嗎扔它。我猜想他大概只是一直想扔罷了。大概他還沒參加過實在的打仗。我一槍就把這狗雜種結果了。”
“你開槍的時候,他是什麼神情?”西蒙斯問。
“見鬼,我怎麼知道,”愛多亞說。“我開槍打他的肚子。打他的頭我怕萬一打不中。”
“你當軍官有多久了,愛多亞?”我問。
“兩年了。我快升上尉了。你當中尉好久了?”
“快三年了。”
“你當不上上尉,因為你不夠熟悉意大利語,”愛多亞說。“你只會講,看和寫可不大行。要當上尉你得受過相當的教育。你為什麼不進美國軍隊?”
“我也許要轉過去。”
“我倒盼望老天爺肯讓我去。哦,好傢伙,一個上尉官俸多少啊,麥克?”
“我不十分清楚。大概總在兩百五十元左右吧。”
“耶穌基督!兩百五十元,我花起來太舒服了。弗雷德,你趕快轉入美國軍隊吧。看看有沒有法子也把我拉進去。”
“好的。”
“我能用意大利語指揮一連兵。改用英語指揮,我學起來很容易。”
“你將來會當上將軍,”西蒙斯說。
“不,我的知識不配當將軍。一位將軍得知道許許多多的事情。你們這些傢伙,以為戰爭等於兒戲。老實說,你的腦子還不配當名起碼的中士哪。”
“謝謝上帝,我還不至於非當兵不可,”西蒙斯說。
“人家要是把你們這些逃避兵役的都抓起來,那你就怕要當兵了。哦,好傢伙,最好你們兩位都到我那一排來。麥克,你也來。我派你當我的勤務兵,麥克。”
“你人倒不錯,愛多亞,”麥克說。“但是你恐怕是個軍國主義者吧。”
“戰爭結束以前,我一定要當上校,”愛多亞說。
“要是人家不把你打死的話。”
“人家打不死我的。”他用拇指和食指摸摸他領子上的徽星。“你看見我這一動作嗎?誰一提起給打死的話,我們便摸摸我們的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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